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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天津市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收费标准报批手续应提供下列资料:
1.
居民综合小区物业综合服务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;
2.
物业管理范围的基本概况并附物业管理小区平面图;
3.
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、工商营业执照的(正本)复印件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基本情况并填写单位情况登记表;
4. 针对物业管理范围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;
5. 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对拟定收费标准的意见。
二、天津市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审批程序:
物业管理企业备齐上述资料按下列程序进行报批:
1.
物业管理公司到建设项目所在区(县)物价局领取《天津市物业管理机构登记表》和《天津市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审批(备案)表》;填写并盖章后报区县物价局。
2. 市及区(县)物价局根据成本测算和现场考核情况核定收费标准。
3.
市、区(县)物价局按规定程序向物业管理企业核发《收费许可证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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