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办理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申报程序

  一、天津市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收费标准报批手续应提供下列资料:
  1. 居民综合小区物业综合服务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;
  2. 物业管理范围的基本概况并附物业管理小区平面图;
  3.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、工商营业执照的(正本)复印件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基本情况并填写单位情况登记表;
  4. 针对物业管理范围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;
  5. 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对拟定收费标准的意见。
  二、天津市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审批程序:
  物业管理企业备齐上述资料按下列程序进行报批:
  1. 物业管理公司到建设项目所在区(县)物价局领取《天津市物业管理机构登记表》和《天津市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审批(备案)表》;填写并盖章后报区县物价局。
  2. 市及区(县)物价局根据成本测算和现场考核情况核定收费标准。
  3. 市、区(县)物价局按规定程序向物业管理企业核发《收费许可证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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